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。
只有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作為申請人向海關申請知識產權備案。這里“知識產權權利人”指我國《商標法》、《專利法》和《著作權法》中規定的商標注冊人、專利權人、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。
使用知識產權的被許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申請知識產權備案,但是可以接受商標注冊人、專利權人、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的委托,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權利人的名義提出申請。
非中國大陸地區的權利人必須委托境內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(如境外權利人在境內設立的辦事機構)向海關總署申請辦理。
